拉法葉佣金案商務仲裁 台灣贏了 (附圖)

【聯合報╱記者王光慈、李志德、陳洛薇/台北報導】

2010.05.04 06:08 am


纏訟十年的拉法葉艦佣金案商務仲裁終於出爐!國際商會仲裁法庭已判決法國台利斯(Thales)公司違反台法拉法葉艦採購合約的排佣條款,必須將佣金還給台灣,加計利息、律師費和我方支出的相關費用,中華民國政府可望獲賠近四百億新台幣。




 


 





(本報資料照片)
纏訟十年的拉法葉艦佣金案商務仲裁終於出爐!國際商會仲裁法庭已判決法國台利斯(Thales)公司違反台法拉法葉艦採購合約的排佣條款,必須將佣金還給台灣,加計利息、律師費和我方支出的相關費用,中華民國政府可望獲賠近四百億新台幣。



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昨晚表示,馬英九總統已獲知仲裁結果,馬總統肯定國防部過去堅持採取不和解的立場。

拉案刑事部分還在等判決,但國際商務仲裁昨天勝訴。由於金額龐大,海軍司令部昨晚連夜計算賠償總金額,今天上午十點將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國防部表示,根據判決書初步了解,法方應賠台灣五億九千一百萬美元(約台幣一百九十二億餘元),並加計利息、律師費、仲裁規費及我方於仲裁程序中支出之相關費用。立委林郁方表示,以他獲知的訊息,加計的利息、律師費等費用,總數也接近六億美元,台灣總計可獲得的賠償,接近四百億元。

這項裁定,法方不能再上訴,如果台利斯不願執行,我方可向法國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拉案緣起一九九一年八月卅一日,海軍司令部與台利斯公司(原湯姆笙公司)簽約採購拉法葉艦,台利斯卻違反合約中排佣條款規定,「不得有委聘佣金代理人支付佣金、抽成、仲介買賣或事後給付佣金之行為」,海軍於二○○一年向國際商會(ICC)仲裁法庭提出仲裁聲請,要求台利斯依約將佣金悉數返還。

消息指出,台灣要求法方退回的佣金,包括法國政府付給中間人汪傳浦和席文(Alfred Sirven)的兩筆。一般相信,席文在佣金案中扮演洗錢與分配角色。當時負責建造拉艦的,為法國國防部造艦局和湯姆笙公司,根據合約比例,賠償台灣的佣金七成將由法國政府支付,台利斯三成。

消息人士指出,進入仲裁程序後,法國一方面在仲裁庭上申辯,另一方面派員與台灣政府接觸,說服台灣和解。二○○六年,法國和扁政府接觸,提議「以武器及技術轉賠償佣金」,這就是引發軒然大波的「鐽震案」。

根據法國「巴黎人報」稍早報導,這筆違約罰金之重,將打破法國軍火外銷歷史紀錄。仲裁的答辯過程未公開。




概觀
艦種 巡防艦
艦名出處 地名命名法
擁有國 中華民國(臺灣)
同型 6艘
現況 現役


技術數據
基準排水量 3,100噸
滿載排水量 3,680噸
全長 124.2m
全寬 15.4m
吃水 6.2m
燃料 柴油
動力 四部SEMT-Pielstick 12 PA6 280 STC柴油引擎
2軸
功率 21000馬力
最高速度 25節
續航距離 超過7000浬
乘員 軍官20人
士兵156人
艦載機 S-70C(M)反潛直昇機1架
武器裝備 1門MK-75快炮
四聯裝海欉樹防空飛彈發射器1具
四聯裝雄風二型反艦飛彈發射箱2具
40公釐L/70機砲 2具
MK-15方陣快砲 1具
三聯裝MK-32魚雷發射管 2具
射控裝置 CastorII射控雷達 兩組
偵搜設備 DRBV-26D木星-II二次元對空搜索雷達
海神triton G搜索雷達
Najir光電指揮儀
Spherion艦體聲納
Alose/Lamproie拖曳聲納


引用自維基百科


新聞檔案/拉法葉艦 我叫康定級
【聯合報╱程嘉文】

2010.05.04 02:34 am


拉法葉級(Lafayette)是法國在一九八○ 年代後期設計的巡防艦,滿載排水量三千多噸。由於法國海軍第一艘艦命名為拉法葉號,因而得名。

民國七十年代,我國海軍推動「光華二號」計畫,採購新一代軍艦。原本計畫採購韓國的蔚山級,因國內輿論反彈,雙方報價又談不攏,此時法國「乘虛而入」,成功使得購案轉向。最後我國向法國採購六艘,總價款為一百五十八億法郎。

拉法葉艦在我國稱為康定級,目前均隸屬左營的一二四艦隊。康定級的外型具有雷達匿蹤能力,就設計概念來說,至今仍是海軍最前衛的艦種。而如拖曳聲納等先進反潛設備,也是國軍首次獲得。




什麼是商務仲裁 「排佣條款」助我打贏這仗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0.05.04 06:08 am


法界人士指出,所謂商務仲裁,是為了減少法院的訟源而設計的制度,不必像一般刑事案件還要經過二、三審程序。除非仲裁判斷有重大瑕疵,不然敗訴一方不會隨便再提出撤銷仲裁之訴,以免影響商譽。目前為止,還無法預測法國及法國泰勒斯集團(原湯姆笙公司)下一步動作。

海軍二○○一年依拉法葉艦排佣條款向巴黎國際商會(ICC)提出仲裁,要求湯姆笙公司償還五億美金。湯姆笙曾以涉及法國國家機密為由企圖阻擾仲裁程序;不過,ICC在二○○四年決定全案進入實質審理,海軍等於打贏第一戰,直到昨天仲裁判斷出爐確定。

中華民國政府與湯姆笙訂定的拉法葉艦採購合約第十八條明訂不能有佣金的「排佣條款」,但後來跡證顯示拉案有大筆佣金流入台、法、大陸的高層人士,我方原以中船為代表,向法國巴黎民事法庭提出民事求償,遭法方以中船非簽約當事人駁回,後來再以海軍名義向國際商會聲請仲裁。

依據國際商會仲裁規則,聲請仲裁的兩方先各自挑選一位仲裁員,再由兩位仲裁員選出一位主任仲裁員,由三人組成的仲裁委員會對雙方提出的資料調查後,作出仲裁判斷。


弱國無外交 法國政府一路恐嚇
【聯合報╱歐洲特派員陳玉慧】

2010.05.04 06:08 am


十年前,我國海軍首度到巴黎控告法國造艦局和湯姆笙軍火公司,當時我方認為汪傳浦代表法方和我國簽約,並拿了佣金,證據確鑿,要求歸還佣金。但法方當時認為我海軍作業程序不對,根本不讓該案成立,也不准海軍人員入場。

事隔多年,海軍從未放棄這件官司,我方繼續花巨額國際訴訟費上國際商業法庭打官司。弱國無外交,法國政府一路恐嚇,並咬定永不會公布佣金名單,這場官司其實令人心驚膽跳,所幸最後正義伸張。

十年來,有幾件大事使此案鋒迴路轉。第一件就是艾德蒙關在瑞士控告億而富不付他合法的拉案佣金,使世人知道拉法葉有佣金問題,再者鍾古夫人也承認為億而富工作,向當時外交部長杜馬遊說賣拉法葉艦給台灣,接著,當年以億而富之名收取佣金的席文落網,已過世的他也因佣金案入獄。

其次是汪傳浦在瑞士被查出以兒女之名存入五億至九億美元,檢察官認為款項來源不明。隨後在汪傳浦保險箱中的文件查出,汪在海軍內線郭力恆在瑞士也以哥哥之名存入佣金。

我方買下拉法葉艦到今天,法國已改朝換代多次,這些年,清流案扯出了總統沙克吉,最近爆出前總理巴拉度在買賣巴基斯坦軍火時也涉嫌收取佣金,使得國際商業法庭的非法國籍法官也知道,法國政府是藏汙納垢所在,不缺貪官。

多少年來,每當媒體一報導拉法葉佣金案,就會有法國高層或前朝大老站出來說,佣金若有也是國家機密,不可能公開。因此,有人誓死不拿出拉法葉案證據,有人說佣金名單埋在花園,有人向法國自家媒體曉以大義:幹嘛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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